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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走失 梦溪鱼 3732 2024-05-24 00:00:00

段仁仁看他表情恢复正常,放心了一些,给他夹了一块鸡腿肉:“这个你也尝尝。”

到底是段仁仁头一回下厨,姜沅虽然没什么胃口,也很给面子地吃了不少,饭后段仁仁也不让他刷碗,自己捧着碗碟进了厨房,再出来的时候怀里捧着了一打啤酒。

“喝一杯庆祝我们开业顺利!”他笑嘻嘻地拉开拉环,递了一罐给姜沅。

两人平时都不喝酒,今天各怀心事,各自喝了大半罐,段仁仁打了个嗝,从沙发上缓缓滑下去坐到了地上。

“姜沅,”他抱着腿,把下巴抵在膝盖上,“你说,你到底喜欢陆呈奚什么啊……”

姜沅酒量没比他好到哪里去,平时白皙的脸现在也泛出一些迷蒙的酒色,眼睫湿润,他望着窗外清冷的月光,目光眷恋。

姜沅家里从前是开面馆的,姜爸爸做得一手好面,汤浓味正,在他们那个三线小城市里也算有点名气。

面馆开在老城区的旧街巷子,姜沅家也在那巷子附近,他在那巷子里从小玩到大,记忆里全是掉漆的绿墙皮,傍晚的饭菜香,和张牙舞爪的三角梅。

在那场煤气爆炸事故的前一天,姜爸爸和姜妈妈高兴地和姜沅说,家里买的新房子马上就装修好了,他要高一了,正好搬过去,他能走路上学。

第二天父母照例天没亮就出门了,姜妈妈没让姜沅去店里帮忙,给他留了两百块钱,让他和同学去书城买书去,等姜沅拎着一袋子参考书回来时,他家的小面馆不见了,只留下一片黢黑的废墟。

煤气罐爆炸时面馆还没开门,姜爸姜妈都在店里打扫和备菜,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轰的一声巨响,带走了姜沅所有的幸福。

那时候的姜沅不过十五岁,中考刚结束没多久,一个半大的孩子懵懵懂懂地,在街坊邻居怜悯的目光中勉强学着处理父母的后事,处理废掉的门店,尝试独自在空荡荡的家里生活。

他家老人都过世了,只有个多年不联系的远亲叔叔,定居在港城,收到消息后姗姗来迟,不得不把姜沅领回了家。

其实叔叔一家并没有苛待他,对他十分客气,但寄人篱下的日子到底不好过,姜沅每每在自己房间里,听着门外一家三口的笑声,更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他父母开店多年,攒了些家底,钱不算多,却也够姜沅平平安安读完书,所以他只在叔叔家住了半年,就鼓起勇气同叔叔说,想转学去了一所全寄宿的高中。

那所高中在偌大港城也颇有名气,升学率和学费成正比,环境也很不错,以姜沅的成绩勉勉强强能进去。

高一下学期开学前,姜沅自己拖着行李提前搬进了寝室,几天后见到了他的第一个室友陆呈奚。

那会儿姜沅沉默得可怕,开学一个月都没和任何人说过话,上课时被老师点名也不知道回答,常常惹得老师不悦罚他站到教室后面去。

渐渐地,班上同学都知道这个半路转学来的姜沅是个阴沉沉的怪人,谁都不搭理,甚至有人怀疑他不会说话。

姜沅不在乎,所有人在他眼里都是灰白的身影,在新学校和在旧学校对他而言没什么不同,他谁都不在乎。

他不参加任何社团,也不参与所有的课后活动,下课后同学们三三俩俩去食堂,去打球,他就一个人爬到图书馆顶楼的天台上,什么都不做地发呆。

那天台有五层楼高,他坐在边边上,双腿悬在外面,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要是从这里跳下去,能不能再见到他的爸爸妈妈?

在他不知道第几次坐在天台发呆时,背后忽然响起一道声音:

“你要是想死,从科技馆那里跳比较好。”

姜沅吓了一跳,差点真掉下去,被人一把拽住后领拖了回来。

穿着校服的陆呈奚那会儿还是个青葱少年,满脸不耐烦地瞪他:“不敢死就好好活着,别每天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第10章

从那天之后,姜沅就成了陆呈奚的小尾巴,陆呈奚去哪里他就去哪里,陆呈奚干什么他就跟着干什么。

他们俩在不同班,陆呈奚在四楼姜沅在二楼,每天一到放学的点,姜沅就眼巴巴地跑去四楼等人,弄得陆呈奚他们班的人都说陆哥开学不久就收了个小弟,没过多久,全校都知道高一班那个年级第一,把那个怪胎转学生给降服了。

陆呈奚懒得理别人在传什么,姜沅更加半点不在意,那场事故过去了大半年,他就在空中飘了大半年,好像终于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如果他是差点被风卷走的风筝,那陆呈奚就是拽着他的那根线,没了这根线,姜沅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

陆呈奚成绩好,高一开学就进了重点班,姜沅的成绩却不上不下的,高二重新分班后,两人竟然隔得更远了,从前虽然一个在二楼一个在四楼,好歹也在一栋楼里,结果分班之后陆呈奚他们班被排到高三楼去了,姜沅还风雨无阻地每天准点蹲他。

不过好就好在寝室还分在一起,姜沅觉得自己多少踩了点狗屎运,不然怎么连续两年都能和不同班的陆呈奚住到一起呢。

现在回想起来,高中时期也许是他们俩关系最近的时候了,那时候姜沅只模糊地觉得陆呈奚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但是具体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他就是想对掏心窝子地对陆呈奚好,懵懂地把这种亲近归为感激。

变化是在高三那年发生的。

陆呈奚目标很明确,以他的成绩,早就保送了全国顶尖大学之一的港城大学,不过他还是打算参加统一高考。

用陆学霸的话说,这叫“练练手”。

“你呢,”陆呈奚问,“还没决定考哪所大学?”

姜沅就笑:“我那成绩你又不是不知道,等你去港城大学,我就去你学校门口支个摊子卖肠粉。”

他那时真是这么想的,他不是个读书的料,中考已经是超常发挥了,高三两年多下来,他有几斤几两他自己很清楚,参加了高考最多也就是考个吊车尾的大学,混个毫无竞争力的本科,还不如去学个手艺,至少在做饭上他还遗传了点儿姜爸爸的手艺,说不定以后也能在港城开个小馆子,从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传承了。

他自己不着急,陆呈奚却不准他摆烂,两人不在一个班,陆呈奚高二也没闲功夫管他的成绩,现在保送了压力骤减,竟然开始抓起姜沅的功课来。

“你就不想和我上一个大学吗,”陆呈奚云淡风轻地说,“我还挺想的。”

——五个字,让咸鱼为我发奋读书。

陆呈奚做事从来都目的明确,他把姜沅近期所有考试的成绩汇总,指出短板与长处,姜沅的物化生成绩差得很平均,陆呈奚就压着他拔高英语和数学,把总分先稳住,再抓能拉分的科目。

“刚讲完的公式,变一下就看不出来了?”

“姜沅,你自己看看你写的是什么?”

“看我干嘛,看题。”

那段时间里姜沅听的最多就是这几句话,弄得他每天在陆呈奚旁边都跟小鸵鸟似的,恨不得刨个坑把脑袋插里面,但是怕归怕,他还是每天准点在教室门口等陆呈奚。

连秦舒都忍不住说他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高三晚自习比高一高二多一节,学校对考生自然更照顾,不仅额外开放自习室,还每天晚上给高三学生开小食堂,从炖盅到炸鸡腿,从牛杂到小炒,各种宵夜应有尽有,陆呈奚每天晚上给姜沅讲完题,就带着他的小尾巴去吃宵夜。

有一天晚上,姜沅正坐在花坛边上啃鸡腿,忽然看到几个人簇拥着一个女孩儿走了过来,那个女孩儿他认得,是和陆呈奚同班的,秦舒说过她是班花。

班花不愧是班花,大晚上的穿着校服也好看,姜沅傻愣愣地看着她走到陆呈奚面前,小声说:“陆呈奚,你能过来一下吗,我有话想和你说。”

陆呈奚瞥了姜沅一眼,把手里的牛杂碗往他怀里一塞,站起身和班花走到了没人的地方。

和班花一起来的几个女生激动地窃窃私语,那声音姜沅想忽略都忽略不了。

表白?班花要和陆呈奚表白?

那……陆呈奚会答应吗?

姜沅叼着鸡腿,一瞬间有些迷茫,他发现自己很不希望陆呈奚答应。

没等他仔细想想,陆呈奚就坦然地走到他旁边,一拍他的脑袋:“发什么愣,吃完走了。”

那天晚上姜沅失眠了。

第11章

他到底没敢问陆呈奚,自己惴惴不安地过了好几天,发现班花没有再找来,才自以为不着痕迹实际上非常明显地问出了口。

当时的陆呈奚面无表情道:“我大学之前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姜沅讪讪地“哦”了一声,肚子里的问题不减反增。

陆呈奚的意思是现在不打算,那上了大学就会打算了吗?

陆呈奚喜欢什么样的人啊?班花那样漂亮的女孩子他会喜欢吗?

姜沅下意识地按着手里的笔,“哒哒”声惹得他烦闷,可更烦人的是他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复杂的心情。

好像夏天融化的雪糕,沾得满手黏糊糊,又像半生不熟的李子,啃一口酸到骨头里。

高三是沉寂的一年,所有人肩上都压着沉重的担子,埋首书堆,高三楼永远是最晚熄灯最早亮灯的。教室里挂着的高考倒计时即将从三位数变成两位数,港城高中一年一度的百日誓师大会如期举行。

港城高中的传统,百日誓师大会也是高三的成人礼,所以学校给家长们发了邀请函,当天可以凭函进校观礼。偌大的体育馆里,高三学生们穿着统一的礼服在下面排队,家长们就在观众席就座。

姜沅和别人不一样,他的家长来不了,但是他并不见多沮丧,因为他全副注意力都被上台演讲的人吸引了。作为优秀学生代表,陆呈奚没有和班级的同学们一起集队,而是早早做好了上台演讲的准备,他的父母也到场了,还被安排在观众席第一排。

姜沅站在众人之中,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台上的陆呈奚,旁边的声音他统统听不到了,只觉得陆呈奚正站在,像太阳一样耀眼。

相比同龄人,陆呈奚表现的总是更沉稳些,他不会因为考年级第一而自傲,也不会因为要在人前演讲而紧张,他的演讲很流畅,不需要借用泛滥的网络梗来引人发笑,简洁有力的语言引得一众毕业生心潮澎湃,在宣誓的时候还有不少同学红了眼眶,姜沅也跟着哽咽了好几次。

誓师大会结束后,主任宣布同学们有半天的自由活动时间,可以带着自己的父母在校园里逛逛,或者班级一块儿出去聚个餐,学生们高呼万岁一哄而散,陆呈奚还在演讲台那边,姜沅便逆着人群努力往他那挤过去。

他好想告诉陆呈奚,刚才他的演讲超厉害,好多人都听哭了,还想告诉他接下来的一百天一定会好好学习,努力考上港城大学……

作者感言

梦溪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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