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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夜 潇潇又几夜 4449 2024-05-22 00:00:00

我分明记得来时是沿着这走的,可走着走着,又折回了原来的地方。这时候,刚才被我踢中的那个人,打着手电筒,追了过来。而在他身后,两人牵着狗,也追了过来。这瞬间,我觉得自己要完了。我忽然很后悔,没事闯什么印钞厂啊。这地方的人应该都是绝对的流氓混混吧?或者是黑社会吧?我就在自己出租屋里,偷窥李大鹏不就行了,为什么要跑出来,看看李大鹏的背后是什么啊。眼瞅着他们越来越近,我只好放手一搏了。我拿出了辣椒水,对着这三个人加两条狗,喷了起来。我速度很快,以至于这几个人都没反应过来,猛地都捂住了脑袋,在地面挣扎着。这两条狗,竟然也被辣椒水影响着,呜呜地叫了起来。我觉得我的时机到了。我虽然不知道来时的路口,但我知道大门在哪。于是,我直接朝着大门跑去。大门虽然关着,但我三下五除二地就翻了上去。但是,万万没想到,这大门之上,竟然有玻璃渣!记得以前在农村住,一些家户为了防盗,在墙壁和门的顶端,插着倒刺的玻璃渣。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玻璃渣扎进了我的小腿,同时挂住了我的袖口。猛地一用力,我从大门摔了下来。小腿有伤口,而衣服袖子,也被挂去了一截。我管不了这么多了,站起身就跑了,绕着工厂跑一圈,回到了我放自行车的地方。第八十九章 冲锋衣缺口我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一路回到家里,整栋楼都是黑乎乎的,所有租客都关灯了。我回到自己屋子里,把门紧锁着,战战兢兢地坐在了沙发上。刚才的一幕,实在是太惊险了。得亏辣椒水制止住了他们,不然自己就真完蛋了。由此得出,以后的我,再也不会把偷窥范围,扩大到出租屋以外了。我拿出药膏,抹在小腿上,然后换上了我原来的衣服。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袖口的缺口这么大。而这被玻璃渣刮掉的袖口,应该留在他们大门之上了吧?这不等于,把证据留了下来了吗。我开始有些担心了,如果他们沿着证据找到了我,那就大事不好的。印假钞的,必然跟黑社会挂钩吧?他们意识到可能有人发现了他们的秘密,还不往死了弄我啊?久违的懦弱心态,涌现在脑海里。但很快,我又想到一件事。我又笑了起来。挂掉的衣服袖子,虽然是穿在我身上,但是,这件衣服并不是我的呀。这衣服,是我偷刘风的。等天亮以后,我再把衣服还给刘风,那么即使李大鹏那些团伙人,按照衣服袖子找着,也只能找到刘风啊。而且,虽说他们有监控,可我带着面罩和帽子,偏偏我的身材跟这个快递员刘风,又异常的像。所以,他们只可能怀疑到刘风身上。我笑了。刚才剧烈的悲伤,转而变成了剧烈的喜悦。此刻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我关了灯,拉上窗帘,打开了电脑。监控里的人,全都睡了。然后,我又把监控录像掉了出来。李大鹏,刘风,没有任何的事情发生,回去之后都是洗洗睡了。只是,李大鹏睡前盯着冥币的灰烬,又看了一会,而刘风则盯着这一万九千多的钞票,发呆了一会。而张建国还躺在床上,不过显然比之前气色好了一些,脸上的苍白度也减少了一些。在他们入睡的时候,对面林浩然余梦琳,再度发出了性的声音。沈丽红当时侧身躺着,看着窗外,眼神里涌动着莫名的渴望。我想,沈丽红一定在渴望着,在张建国的身体恢复之后,能再来一次那样的酣战吧。而易九天,竟然又带着一个幼女回来了。不是琪琪,不是梦梦,是另外一个全新的女孩。而且,他还让这个女孩,称之为‘干爹’。在他们洗完澡躺床上时,这女孩突然紧张而羞涩地来了一句:“你追了我这么久,第一次就给干爹你了。”我惊讶了,妈的!还是第一次。易九天眼睛里闪着贪婪的光,但并没有着急让女孩咬,而是反过来了。妈的,看到录像里的这一幕,我真是觉得又刺激又厌恶。我真想成为他啊。在反过来咬之后,易九天没有吃下那白色药末,而是直接上去了。我想,那白色药末应该跟‘兴奋剂’类似,除了加强身体机能外,还有加强精神兴奋的作用吧?比如之前的张建国,吃下那么多,那么在五个小时的战斗中,一度处于失去理智的状态。我想,如果是失去理智的疯狂,那对应的,身体机能应该能释放到最大,但精神层面的享受,就应该减少了吧。所以,当易九天知道这个女孩是第一次的时候,肯定不想‘失去理智的疯狂’,不然女孩也受不了这样的疼痛的,就应该‘轻柔的,缓慢地’享受着。看着易九天如此的享受,我靠在电脑椅后背上,双手紧紧握着。我多想成为这个易九天,让瑶瑶,成为我缓慢享受的猎物啊。我突然想到,今天一天,都没跟瑶瑶聊天吧。我突然后悔把时间,浪费在这个印假钞的李大鹏身上了。然而,这时,李大鹏屋子里的灯亮了。我打开一看,是李大鹏的手机响了,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看到来电显示,李大鹏也疑惑着。然而,接通之后,李大鹏露出了震骇的神色。我想,应该就是我的事吧。假钞厂的那些人,从辣椒水里缓解了过来,但发现找不到这个人了,于是只好通知所有人,立马去厂子里集合。果然,李大鹏在挂掉电话之后,急急忙忙地穿上衣服,开着面包车就出去了。在临走前,我看到他满是担忧地,看了一眼屋子里的印钞机。我透过他眼神,猛然想到了一点。难不成,这个李大鹏的印钞机,是从假钞厂里偷出来的?在里面印钱的话,应该是给老板打工的吧,但如果自己搬出去一台了,就不一样了吧。所以,李大鹏依然每天要去厂子里上班,只有早上起来,和晚上睡觉时,才敢用这个偷出来的印钞机,印点钞票。而且,从我刚才潜入印钞厂来看,只看到了打印纸张的机器,却没有看到像李大鹏屋子里的这种、印制钞票的机器。由此,我猜测出,在它们印假钞的时候,打印出跟真钞材质差不多的纸张,才应该是最难的,而印刷反倒容易一点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每次李大鹏回来,兜里都带着白纸。这些白纸,应该就是从印钞厂里偷出来的,但因为印钞厂里有严格的规定和监视,所以李大鹏每次只敢偷出来一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李大鹏不敢抱着印钞机,跑出去了吧?因为一旦跑了,连白纸都无法得到了,也就印不出假钞了。而李大鹏电话里的‘哥’,应该就是李大鹏的同伙了。想到这些,我实在觉得自己是天才。虽然并不知道自己想象得对不对,但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李大鹏开着面包车走后,我拿着备用钥匙,打开了李大鹏的屋门。我把一万块钱的冥币,完完整整地摆放到了冰箱里。我要给李大鹏一种错觉,即使李大鹏不用印钞机,这些冥币依旧会出现在他屋子里。然后,我又回到自己屋子里,躺在床上,我想象着,假如刘风穿着这件破了洞的冲锋衣,出现在李大鹏的视线中,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第九十章 门上的液体痕第二天,一大早的,我就起床了。易九天跟这个小女孩,早上又缠绵了一次,然后小女孩说还要去学校上早自习,就穿起衣服走了。在走出去时,女孩打了通电话,应该是给同学打的,说道:“如果我妈问起来了,你就说昨晚在你家睡的啊。”易九天目送女孩离开后,则一如既往地去楼顶打坐修炼,一个小时后,回到屋子里,对着张道陵的石像三跪九叩,才匆匆出门。住他们楼下的张建国,早上的时候突然从床上站起来了,还在走到门口散了会步。看得出来,他恢复得还是不错的,至少能独自散步了。而沈丽红早早地起来,看到张建国在外面散步,也没有阻拦,一边做着早饭,一边打扫起屋里了。沈丽红是有洁癖的人,但自从那晚的疯狂之后,因为要照顾张建国,屋子一直没有打扫。此刻,沈丽红用抹布,擦着桌椅板凳和门框,不知不觉就擦到了门上。在她蹲下来,擦着门下面的时候,猛地看到了门板上,黄黄的液体痕迹。我当然知道,这黄黄的液体痕迹,是那晚的刘风,站在他们门口,听着沈丽红张建国的交欢声时,右手留下来的。但是,沈丽红并不知道这些。一瞬间,沈丽红怔住了。我想,其实对于性生活比较丰富的人来讲,类似这样液体的留痕,应该很容易就辨别出来了吧?比如行夫妻之事,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情急之下往往会把液体流落在外面。有时候会沾染在床单,被子,或者旁边凌乱扔着的衣服上,而等到发现时,这些液体已经变成了黄色干涸的印痕了。时间久了,当我们在大街上,看到别人裤子或衣服上,有这么一丝痕迹的话,就会一眼分辨出,就是那液体了。而此刻的沈丽红,肯定也分辨出来了。她蹲在地上,看着这木板上的黄色印痕,陷入了沉思。我猜想,她应该是在思考,是谁留在这里的痕迹吧?肯定就是最近几天留下来的,因为在两天前打扫时,还没有看到这痕迹。可是,这两天里,只有跟张建国那一夜的狂欢啊,而且与张建国做时,全都是体内的,根本没出来啊。况且,就算出来了,也没理由跑到门口,对着这扇门来吧。而且,就算对着门来,高度也不对吧。沈丽红应该是在思考着这些。如此想来,就只可能是一种情况了:有别人站在外面,对着来了一发。只有这个解释了,合理了吧。可是,这个人会是谁呢?沈丽红伸出一只手,竟然在这黄色印痕上,抚摸了起来。才两天没做,这是又空虚了吧。我猜想,沈丽红的脑子里,应该是林浩然的身影。他应该很希望,那晚上自己声音那么大,把对面的林浩然给惊动了。而林浩然正处于青春期,对于这种事的渴望自然也大,来门前用手来一管,也是可能的。我笑着,希望沈丽红是这么想的。而即使她不是这么想,我也要帮助他一下。我站起来,往楼下快速走去了。在路过沈丽红的走廊时,我刻意放慢了脚步,假装不经意地路过这里,看到了还蹲在地面上的沈丽红。沈丽红还穿着白到近乎透明的睡裙,看起来比监控里性感多了。意识到我从走廊上出现了,她立马从地面上站了起来,微微摆弄着衣裙,说着:“哟,房东,起这么早啊。”“是啊,去外面透透气。”我笑着说,也装作恰好遇到的神情:“怎么了,刚才蹲地上看什么呢?”沈丽红听到我这句话,微微递了一下头,估计没想到,我会注意到她刚才的神情吧。“没……没什么啊。”沈丽红搪塞着。而这时候,我已经走到了她门前。我也装作不经意的模样,俯下身子看了一下。妈的,别说,这黄色印痕,还真多真大,怪不得都两天过去了,还没有完全消失。“哎,年轻人啊。”我像是忍不住感叹了一下。听到我这句话,沈丽红立马不解起来,道:“房……房东啊,你说什么年轻人啊……”我抬着头看着他,假装出一副透漏秘密的样子,说:“哎,估计你不知道吧。”“你们那晚啊,实在是……哎,我下来的时候啊,看到你对面的那孩子,就站在你门口呢,我以为他想叫你们停呢,结果看到他在……”我故意说得简洁而晦涩,让沈丽红自己去理解。而四十岁的沈丽红,当然对这类事情太了解了,登时就懂了。“不过咱都是过来了,都理解,十几岁的孩子们嘛,正是青春期的时候,你俩声音又那么大,吵着对面睡不着觉,也正常……”我解释着,像是一个过来人,在谈论年轻人犯的错误似的。沈丽红露出了半理解的笑容。但我从她的眼神深处,看到了更深层次的喜悦。她一定是在想着‘原来跟我想的一样’。“行,不说了,我跑步也没换双鞋,回去换鞋了。”说着,我就又折返上去了。回到我屋里,我立马又趴在了监控前。我看到,这个沈丽红在我离开后,并没有着急用抹布擦着印痕,而是左右看着,确定没人在后,竟然蹲了下来。她用鼻子,靠近这黄色印痕。天哪!这一幕,实在是吓到我了。我万万没想到,沈丽红会做出这个举动的。我忽然想起来,在我十几岁去南方工厂打工时,当时还是个没交过女朋友、没去过红灯区的小男人,而住我对面的,是一个极其漂亮的姐姐。

作者感言

潇潇又几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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