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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明很讨厌社交,讨厌一切围观过他,以各种理由讥讽过他的人,曾有一段时间,他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孤独的,他宁可避开所有人,反正也没什么人能理解他,能走进他的世界。

——在后来某次谈心中回忆起当年的那种想法时,千稚水毫不犹豫给自己贴上了非主流标签。

可即使千江韶抱着这样的想法,他还是很喜欢和楼初待在一起。

楼初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只有他们两人的美术教室、学长的声音、学长的身影,都能让他在贫瘠无味的生活中找到那一点无法言喻的亮色。

尽管如此,千江韶从没把自己的感情往其他方面想,他仅仅只是以为自己像喜欢画画一样喜欢楼初。

很寻常的、不需要开口说出来的、甚至是成为习惯的一种感情。

仅此而已。

千江韶也不知道那点不同的“喜欢”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也许是在有人找麻烦时的挺身而出,也许是在某次无助时仗义出手,又也许是在第一次遇见的天台上,一抹阳光落下,少年张扬的笑容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映进来那一刻。

千江韶没有想明白,不过这也没什么。

用当时同年段女生的话来说,那就是——楼初实在太耀眼了,不管在什么时候喜欢的都不奇怪。

总之,直到某一次停电,千江韶终于彻底意识到,自己的“喜欢”似乎和曾经认为的不太一样。

那次停电,他和楼初被困在了学校教学楼的电梯里。

四周一片漆黑,呼叫键失灵,他们也没有带手机,虽然很快就会有人发现电梯的故障,但黑是真的黑,电梯间上下通风发出的“呼呼”声也是真的阴森。

幸好,楼初身上留下了刚没收的打火机。

——身为执勤督导,每周一都是要全校巡查的,楼初正好没收了一位试图在厕所里尝试吸烟的学生。

四四方方的、黑暗的空间里,一只手搂住他的肩,手臂贴着脖颈,火苗快速晃动,视线也似乎在晃,无法忽视的心跳之中,某种截然不同的情绪就这么溢了出来,清晰又深刻。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千江韶总会思考一个问题。

是喜欢么?

会不会是吊桥效应?

他的感情是否是正确的?

他也去问过沈向炎,但他的好朋友始终没有给他一个他能够接受并认可的说法。

毕竟这位朋友是位纯直男,完全无法共情到突然发现自己弯了的男生的心理。

但是渐渐的,千江韶也不再去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

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根本不需要答案。

“喜欢”本来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感觉,能强迫的都不能称之为喜欢,不以人的意志出现,也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空气似的,填充满相处的每一时刻,就好像人要呼吸,而春天到了,幼苗破土而出那样自然。

每天的午休时间——短短四十分钟藏满了他不敢宣之于口的秘密。

千江韶总是会悄悄的、满怀私心的享受着独属于他的四十分钟,偶尔也会使一使小心机,在楼初叫醒他时故意装睡,用脸颊蹭蹭他的掌心。

他十分眷恋楼初掌心的温度。

——比如现在。

温热的掌心贴在脸侧,小心翼翼的捧着他,低沉好听又带着担忧的声音环绕耳侧。

“还疼么?难受吗?”

“都怪我,是我错了,宝贝。”

千稚水:“?”

诶?

这声音似乎和记忆里的不太一样?

但哪不一样又说不出来,千稚水只觉得头疼,脑子跟浆糊似的,迷迷瞪瞪。

他又废了些力气才睁开眼睛,一切都十分恍惚,眼前的场景不是学校,不是美术教室,也不是他家……

像是处于一个陌生的房间,却又有些眼熟,就像前一晚刚参观过似的。

千稚水一时分不清此刻是处于梦境中,还是身处现实里。

但感受到的触感是真的。

楼初的额心贴着他的额心,仔仔细细的感受了体温,呼吸贴近又远离,才长舒一口气,心终于放下来似的:“退烧了。”

千稚水:“?”

烧迷糊了的千稚水依旧不太清醒,眉心微微蹙起,挣扎着想要坐起来,然后,浑身触电似的一僵。

腰——腰要断了!腿也使不上力气,小腿都在打颤!

强烈的不适感让千稚水刹那意识到自己身处现实,并回忆起了自己发烧的原因。

咳……玩太猛了。

前段时间他们收到母校寄来的邀请函,连城一中建校百年,邀请各届校友回校参加校庆。本着回忆往昔重游故地的想法,楼初和千稚水都报名了,在校庆开始前两天回到连城,住处也不用挑,上回是千稚水家里,这回就在楼初家里。

在他们抵达楼初家的同一时间,楼初他姐的快递也寄到了。

楼姐姐不愧新时代青年佼佼者,接受过现代教育的她思想也格外前卫,在自家老弟出柜的下一秒就接受这一事实,不仅在父母面前做思想工作,甚至还致力于为他们的感情添彩头,隔三差五发点红包,再送来一些就连千稚水都没见过的玩具,美名其曰和谐生活就是和谐感情的基石。

实话实说,在千稚水拆开印着“要放纵、也要节制”标语的箱子时,是有点不大好意思的。

你不得不承认,女生在某些方面的确比男生要更加……会挑选。

而千稚水呢,最开始也只是想要浅浅研究一下新玩具,按照说明书指示的操作往身上一套——

楼初正好洗完澡从浴室里走出来,小帐篷瞬间就支了起来。

事实证明,男大学生的体力是无穷无尽的,尤其对象又总能给出恰到好处的反应时。

千稚水自己也感到十分快乐,甚至连什么时候晕过去的都不知道,当天晚上就发了烧,楼初差点没直接叫救护车拉走,好在彻底睡过去之前千稚水留了一丝意识,制止了楼初的行为。

笑话!

男大学生深夜太嗨送入医院。

说出去多厚的脸皮都扛不住好么!

于楼初在确定千稚水已经完全恢复并且没有后遗症之后才罢休要陪他去医院的念头,伺候祖宗一样伺候了他一整天,做错事的小孩一样黏在千稚水的身边,还做了一大桌子好吃的,乖乖巧巧替千稚水夹好菜,特诚恳的道歉:“我错了宝贝。”

千稚水眨眨眼,又看到放在门口准备丢掉的箱子。

“这是?”

“我打算打包全扔了。”楼初以一种上过男德班的真诚语气对千稚水说,“我以后绝对放下猎奇的心态,多充满诱惑都不会再去尝试,你的身体最重要。”

千稚水:“可我们才用了一次。”

楼初:“不健康的东西,没用过也要扔。”

千稚水试图阻止:“那些……不便宜吧。”

看材质和快乐的程度,就知道价格并不便宜。

“不是价格的问题。”楼初依旧义正严词,“多贵都也得扔。”

千稚水不得不说出心里话:“……可是,真的挺舒服的。”

楼初:“?”

千稚水:“一次……不太够的,要不,学长,我们再试一次?”

楼初:“?”

他似乎想说点什么,又似乎是想起了前一晚的场景,但最终还是抿下嘴角,眼神坚定:“不行。”

千稚水笑了笑。

老实说,这样的学长真的——

可爱到不行!

吃完饭,两人又在家里腻歪了一会,楼初带千稚水看了他小时候的相册,晚饭过后便去楼下散步。

楼初的住处在江边,附近就有座江滨公园,晚上是十分热闹的。

习习夜风拂面,被修饰过的公园小道充斥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小孩拉着伙伴在笑,老头腰间别着广播,有人在岸边垂钓,遥远的灯塔在闪烁,长长的堤坝上坐了一对又一对情侣。

这实在是很寻常、很吵闹、却又极其闲适的画面,他们的步伐很慢,时间也显得格外漫长。

可千稚水总觉得,和楼初在一块时,什么都是不一样的。

曾经没说出口的、遗憾的、错过的甚至后悔的青春时光似乎都在这漫长又悠闲的小道上被磨平了。

第二天,楼初和千稚水起了个大早,前往连城一中。

回来参与校庆的校友有不少,所有人集中在礼堂里,参加完校庆典礼,所有人便四处散开重新参观学校。

重新踏进学校,千稚水觉得恍若隔世。

高二那年千稚水出了国,回来后也没再回学校,虽然细细算下来也就三年多不到四年,但或许是心态变了,也或许是学校趁暑假翻新过一轮。

总之,一切似乎都变了。

曾经走过的路换了走着一批完全不同的人,小池塘换了全新的植物,池水更加干净,就连学生校服的款式都变了,古板的领导终于愿意放弃各种醒目中又带着丑陋的颜色,换成了学生们更喜欢的制服款式。

学生们从礼堂出来,熙熙攘攘的挤在一块,前往教学楼,又各自散去不同楼层,不同教室。

悠长的下课铃穿过操场也穿过小道,最终溢进干净的、漂浮着油彩香气的美术教室中。

校庆本就在下午,各种活动、讲话,和同样来参加校庆的同学寒暄,等逛完校园,再重新回到这间美术教室时,已经临近傍晚。

美术教室其实已经变得和当年不大一样了。

贴着的模范画作换了一批,桌椅黑板等教具全都换成了新的,就连墙也重新粉刷过,以前那点不干净的污渍全部被压在充满艺术感的涂鸦之下。

明明连窗框都换了新的,可奇怪的是,窗台上挂着的那个风铃。

不仅如此,风铃周围,还挂了各种不同款式、不同颜色的其他风铃。

楼初和千稚水倚在窗边,远处,落日喷薄华丽,校园在落日的余晖之下显得尤为干净。

千稚水看到当年自己挂上去的风铃,惊奇道:“它居然还在?教室翻新了也没人把它丢掉?还生小风铃了?”

作者感言

晚秋初十

晚秋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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