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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900天

作者:缺颗星星

文案

【正文第三人称】

权倾朝野的摄政王要娶亲了,娶的是皇上最宠爱的十六皇子。

我是十六爷的书童,大婚前五天,我被送去摄政王府,为十六爷试婚。

一夜的颠鸾倒凤之后,我眼尾湿红、两腿战战地在小本本上勤勤恳恳地记录:

摄政王外貌:好看得很;

摄政王身材:好摸得很;

摄政王能力:记不太清了,我一晚上没有多少时间是清醒的。

......

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四天,十六皇子和他的心上人私奔了。

婚事告吹,我白试婚了。

为了补偿摄政王,皇上给了他万顷良田。为了补偿我,皇上给了我一百两黄金,让我该干嘛干嘛去。

我很懂事地离开京城,跑得远远的,争取不给皇上继续丢脸。

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四十天,我发现我的肚子不太对劲。

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一百天,摄政王的人找到了我,我揣着崽连夜买站票跑了。

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九百天,我带着孩子回京。

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一千天,我成了摄政王的王妃。

——

可爱甜心但坚强勇敢的美人受×阴鸷多疑非典型渣攻,后期忠犬

1V1,HE

——

!攻受身心都只有彼此,但不是纯甜文,算是酸甜吧,虽然互相喜欢但因为种种原因总有误会,总以为对方不喜欢自己,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不是权谋文,但也不是纯感情流,剧情多少有一点,但程度不太多,也不烧脑,主要以剧情服务感情。

!轻微hzc,“非典型渣攻”的意思是攻不是出于坏或者风流等主观原因而让受伤心,他也是有误会或者性格缺陷等等,虽然喜欢受但总词不达意,但没有真正存心伤害过受。

!双方都有误会,都不长嘴,不是纯甜文哦,不是纯甜文!!不是!!

内容标签: 生子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贺兰山,闻于野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带着两岁的孩子回来找爹

立意:竭尽全力,不留遗憾

第1章 试婚前20天

盛夏。

深夜的十六王府中,两个十三四岁的小厮鬼鬼祟祟地从东厕钻出来,其中一个提着恭桶,步步生臭。

“凭啥腌臜事都是我来干?明明是你要报复他的。”

“我这不是手让他弄伤了吗。都说了下回让你去奉冰,我说话算话。哎,躲着点儿人。”

“不对吧,这动静好像不是人走动,分明是……水声。”

两个小厮倏地止了脚步,僵硬回头。

——身后的水井里乍然伸出一只白得能反射月光的手,那只手扒住了井沿,紧接着,湿漉漉的白衣厉鬼慢慢爬了出来。

“咯——”

两个小厮一口气没上来,白眼一翻,向后仰倒,恭桶里的污秽泼了一身。

“白衣厉鬼”稀里哗啦走过来,站在晕厥过去的小厮们身边,垂眸打量他们片刻,突然善心大发,回井边打桶水,把俩小厮泼得叽哇乱叫,四脚爬起,挂着满身淋漓,顷刻间老鼠似的窜没了影儿。

阴森森的鬼影孤零零留在原地,默默去柴房拿了拖把来。

正要打扫这一片狼藉,身后吭哧吭哧跑来一个两米高的胖墩,城墙似的。他把“白衣厉鬼”手里的拖把夺过来,拖把在他手里像个小孩玩具。

“我来,我来拖!兰哥儿,你歇着,擦擦水!”胖墩说着塞给“白衣厉鬼”一块抹布。

贺兰山含笑接过,转而趁胖墩不注意,把那块擦地的抹布搁在一边。

贺兰山道:“胖娃,你怎么把洛小头的手弄伤了,人家要报复你呢。”

胖娃用力拖地,慢吞吞摇头:“不知道,不记得了。”

贺兰山道:“是不是他们又说你笨啦?下回再遇上这种事,只管和你兰哥儿说,我罩着你!”

贺兰山说着仰头,艰难地踮脚,煞有介事地拍拍城墙的肩。

胖娃听懂了,他高兴地笑,欢欢喜喜拿过一旁的擦地抹布,二话不说就往贺兰山脸上抹:“兰哥儿,擦水!”

贺兰山:“……”

*

次日晨起去服侍十六爷,这位最得宠的小皇子笑得东倒西歪:“我听说昨夜府上有人撞了鬼,是从井里爬上来的,两只鬼手枯槁冰凉,却十分有力,抓着脚踝就把人拖井里去了。后来大概是仗着王府的阳气,他们才得以生还。”

他身后的贺兰山正用心收拾十六爷今日早课要带的书本,闻言莞尔:“人还好么?”

“嗤,冷水湿了一身,虽是夏夜,却也要冻坏人了,现下病着呢。是不是,飞光?”

这挺拔俊秀的贴身护卫杵在一旁半晌,闷不吭声地和木头桩子比愣。明明肩膀足有十六爷两个宽,存在感却几乎为零。

飞光:“嗯。”

十六爷乐不可支,随即眼珠一转,道:“他们病着,是他们活该。你好好的,本王就放心啦。贺兰山,你过来。”

贺兰山依言走近,十六爷握住他的双手,歪着脑袋细细打量自己的书童。

飞光的目光轻轻落在他们交握的手上,转瞬便不着痕迹地挪开了。

“你瞧你。”十六爷说,“整个人白得跟什么似的,我那只狮子猫都没你白。你看着这么单薄,身体倒是比他们都好,泡井里居然也没泡出毛病。”

贺兰山赧然道:“其实小的这是身有顽疾,皮肤寒凉,酷暑无汗。所以每逢盛夏都格外难熬,只有泡在井里才能得以缓解。”

十六爷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我还真以为你是什么奇人呢,怪不得手凉凉的。那你这病,能治好吗?”

贺兰山郁闷道:“怕是倾举国之富,才能有一丝希望吧。”

十六爷默默把“我可以帮帮你”这句话咽了回去,起身道:“走啦走啦,上课去啦!”

贺兰山做十六爷书童的时间还不是太久,前一个书童据说是未婚通奸,还珠胎暗结,被十六爷的养母淑妃打发走了。她自然不会允许这样行为不检的人伺候她唯一的宝贝疙瘩。

作为后宫贤良淑德的典范,她是这样教导十六爷的——

夫君之言无有不从,夫君之命无有不遵,夫君……

总之,夫君是天。

素来骄傲的十六爷对此颇有微词:“贺兰山,你也十五了,你说说,将来要是选夫君,你会选个什么样的?”

贺兰山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但他不敢说。

“小的……没资格挑选。”

“哦。”十六爷对他的自卑无法感同身受,他自顾自说,“要是让我来选,我必得选个乖的。我说的话他无有不从,我的命令他无有不遵……”

身后的飞光眼观鼻鼻观心,把十六爷的话深深刻在心里。

*

下学回府后,贺兰山拿着两个苹果去看望卧病在床的撞鬼二人组。

他先在洛小头床边坐下,非常贴心把他额头上的毛巾取下打湿,又重新给他敷上。

洛小头感动道:“我们又不熟,你怎么来了?”

贺兰山不答,托腮道:“你这么大个脑袋,为什么叫‘洛小头’?”

洛小头道:“我家乡的村子盛行一种大脑袋病,得病的人头部硕大,大到连脖子都抬不起来。所以我爹娘叫我‘小头’,图个吉利。”

洛小头还天真地以为贺兰山是来和他闲聊的,于是礼貌询问:“那你为什么叫‘贺兰山’?”

贺兰山道:“我出生在贺兰山脚下,我们那个村子也有点玄乎,那就是——经常闹鬼!”

洛小头一哆嗦:“闹,闹鬼?”

贺兰山重重点头:“还专闹那种水井里的鬼,夜里就往外爬。听说啊,这白衣厉鬼是让人作弄了,小伙伴与他玩闹时把他扔进井里,却不料活生生把人淹死了。所以他变了鬼也最恨那些作弄人的人,一旦被他碰上,轻则卧病在床,重则被拖进井里陪他。”

洛小头吓愣了,半天不说话。

贺兰山突然凑到他眼前,挑唇道:“千万不要再作弄别人了哦,洛小头。”

洛小头双眼圆瞪:“你,你怎么知道,那是个白衣厉鬼?”

贺兰山不语,只阴恻恻一笑。

洛小头惊声尖叫,钻进被子哆嗦不停。

贺兰山志得意满,又去了另一个小厮的屋子,如法炮制。

片刻后,只听一声尖叫,贺兰山随即施施然开门出来。

胖娃闻声赶到,关切道:“兰哥儿!兰哥儿!出什么事了?”

贺兰山潇洒摆手,道:“待会儿再说。走,咱们喝绿豆汤去!”

这绿豆汤喝完,胖娃更崇拜他家兰哥儿了。从此之后,傻乎乎的胖娃逢人就说兰哥儿白天给十六爷背书包,晚上兼职当鬼,谁要是敢欺负他胖娃,谁就会被拖进井里。

对此,以洛小头为首的两名当事人保持沉默。

*

元庆三十七年,天子祭扫皇陵时突发风疾,以致四肢不用、卧床不起。

数日后,大将军闻于野班师回朝,进宫面圣。

老皇帝毕生优柔寡断,临了了圣旨倒是下达得雷厉风行。

闻于野当天下午出宫的时候就不是大将军了。

总百揆,加九锡,封摄政王。天下大权都在他掌中。

没办法,太子是三年前没的,二皇子两年前谋反伏诛,老三老四早就夭折了……再到最小的十六皇子,这是闻于野即将要娶的人。

当时老皇帝握着闻于野的手,眼中含泪:“爱卿啊,你要善待他,还要扶持朕的十三皇子。朕把两个孩子,连同这大邺的江山,一并托付给你了。”

闻于野就这么被硬塞了两个烫手山芋。

扶持十三爷,好说。但与十六爷的婚事……

“陛下这么大的恩典,王爷不高兴吗?”

说话的是闻于野的副将,章高旻。闻于野侧头看他一眼,道:“你改口倒是快。”

章高旻笑道:“卑职着实为王爷欢喜。十三爷虽然只有十六岁,但他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是个可造之材。”

闻于野“嗯”了一声,等待半晌,章高旻却迟迟没有下文。

十六爷呢?不顺带夸夸吗?

章高旻夸不出口。

说曹操曹操到,这不,迎面而来的正是年仅十四岁的十六爷。

宫门口,十六爷急匆匆下了马车,坐上轿辇正要进宫。闻于野停步道:“十六爷,微臣有礼。”

他只略一低头,全不似身后单膝跪地的章高旻那样恪守礼数。好在十六爷自己也是个混不吝,他命轿夫停下,探身问道:“你见过我父皇了?他如何?”

作者感言

缺颗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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