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发出的声音如同蚊子哼哼:“……他不是喜欢我吗?”
老胡连拖带拽的把他拉回来,虽然觉得自己接下来说的话有些混账,但还是开口了:“这……这也没人能喜欢一个人这么多年啊,对吧,江谣,小辞离开你这几年,也有可能碰到其他心仪的人嘛。况且,现在不是你最想看到的发展吗,小辞终于不喜欢你了,皆大欢喜啊!这说明他长大了,懂事了,青春期过了,知道喜欢哥哥是不对的……”
“而且话说回来,你跟他这么多年没见,他也没联络你……”
话里的意思很明显,有可能,陆雪时已经忘记他了,回到了他本来的世界中,忘记了与那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曾经。
更有甚者,这一段不光彩的过去,将会成为他的耻辱。
既然这样,在“耻辱”的过去中,见证了陆雪时所有凄惨的他,自居陆雪时哥哥的自己,又成了什么?又有什么资格去干预他现在的人生?
刚才陆雪时的表现已经足够明显,自己何必再去把自尊送到人家脚下踩?
看江谣脸色越来越白,老胡没继续说。
但,就像是为了验证老胡说的话是对的。
翡翠手镯价格哄抬到了七千万时,陆雪时报了“一亿”。
会场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沈念难以置信地看着陆雪时。
主持人因为过于震惊而忘记说话,回过神来,他大声吼道:“一亿一次!一亿两次!一亿三次!”
“——成交!”
老胡咋舌:“这小子也真是变了,现在居然舍得花一亿来哄人。”
沈念的脸泛起了红色,老胡连忙转过头,嘀咕:眼光也变差了,跟江谣比起来,沈念只能算是颗明珠,明珠怎么能跟日月争辉?
“江谣?”老胡推他一下。
江谣回过神,老胡:“走了,拍卖会都结束了。”
他没动,老胡提议:“不然,我们去看看小辞?”
江谣忽然开口:“不用了!”
老胡被他吓了一跳,江谣低声重复一遍:“不用了……看过就好了。我今天有点累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镯子第一眼
老胡:好适合江谣,脑补之……
小辞:好适合哥哥,买之
老胡,你知道你输哪儿了吗!
第52章 大哥
江谣回去后, 他的日子又恢复了正常。
那天晚上遇到小辞的事情, 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撇开这个不谈,他跟王文蕴的合作还没有谈成,可能要在国内多逗留一段时间。
江谣不愿意一直麻烦老胡, 回来之后的第三天, 就出门找房子去了。
老胡原本想帮他找,结果公司里出了点儿事走不开,江谣就自己开车到处去看。
因为是短租的缘故, 他没打算买房,而且也不想住太贵的。
酒店他嫌脏,转了几天, 江谣最后还是选择在江谚读书的附中附近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学区房。
搬过去第一天, 江谚仰着脑袋问他:“哥哥,你以后都住在这里吗?”
江谣:“没打算好,小孩子别多问。”
江谚:“那我们还回杭州吗?”
他们家在杭州还有一套房,只有九十多个平方,六七年前买的。
雪灾之后就住了两年不到,江谣就去国外开拓市场了,江谚被老胡接到了上海, 那间房也就这么空置下来。
不过, 里面值得回忆的东西也很少。
那年雪灾, 他的记忆永远被封存在了地下。
郑景行后来给他送来一个箱子,是从地下挖出来的一些遗留物品,里面有江谚的玩具, 小辞的书,还有他的相片。
当然,也不完全是他的,箱子里还有别家的东西,郑景行不知道,因此全都给他放到了一起送过来。
江谣后来只留下了一本相簿,其他的都堆到了杂物室里面。
夜里,江谚坐了一天的车,早早地上床睡觉。
江谣便坐在阳台上,给自己到了一杯牛奶,翻开了尘封多年的相簿。
许多相片因为没有塑胶的缘故,储存的不太完整,泛黄的边角显示着它的残破。
相片大部分是老胡拍的,零五年的时候,他父母给他买了当时刚兴起的数码相机,几千块一个,拍出来就能去照片店里列印。
照片的内容基本都是偷拍,几张正经的看起来十分滑稽,特别是江谣的表情,他面对镜头时有些害羞,那会儿故作成熟的模样,实在幼稚。
小辞则是牢牢地黏在他身边,走哪儿去哪儿,他的每一张照片里都能看到小辞。
或者是一只手,或者是一片衣角。
翻到最后一页,是他跟小辞的合照,两人年纪都不大,江谣这会儿刚上高中,小辞也才是个小学生,两颗脑袋挤在一起,仿佛是在写作业。
江谣拿出自己钱包,包里也有张小辞的照片,入学当天拍的,跟江谣站在一起。
他看了片刻,把钱包扔桌上,平视前方的一片夜空。
国内的夜空黑压压的,关了灯,不管他把眼睛睁的多大,入目的都是灰蒙蒙景色,甚至瞪久了,还会落泪。
江谣终于静得下心回忆起那天晚上短暂的见面,不回忆还好,一回忆就火冒三丈,并且越想火气越大。
他什么意思?
江谣翘着二郎腿,脸上阴郁的盯着前方。
陆雪时的表现也太奇怪了,难道是恨他吗?
恨他当年送他回家?
江谣气的咬牙切齿,不肯接受这个理由。
跟他装不熟是吧,自己可真是养了一个小白眼狼,亏他天天惦记着陆雪时,这小王八蛋倒好,日子过得美滋滋的,男朋友都谈起来了!
想到这里,江谣更加郁闷。
他甚至怀疑是全世界的同性恋都联合起来跟他作对,想到小辞身边的那位小公子沈念,两眼一黑。
不是他对沈念有什么偏见,是那个沈念……那个沈念有什么好的?一看就是一个花花公子,根本就不是居家过日子的主。
他想不通陆雪时看上他什么了,江谣像个自己白菜终于被别人拱了的家长,换了条腿翘后,又给沈念找出了一条新罪行。
——才谈恋爱多久啊,就要小辞买这么贵重的礼物送给他?
同时,他心里又出现了一丝酸溜溜地抱怨:小辞都没送过他什么东西……
江谣伸出手,食指上只有一枚钻戒,这是小辞唯一给他的礼物,还是借花献佛给他,钻戒原本就是自己买的。
“烦死人了!”
阳台上的落叶被他一脚踹开。
江谣还有这个小习惯,生气或是苦闷的时候,喜欢踢小石头。
“我还以为你有多喜欢我呢,结果也就这么几年!”江谣心烦意乱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好,“王八蛋,白眼狼,小兔崽子……”
他在阳台上胡思乱想半天,又气又委屈,说不出是什么感受,最后把自己往床上一砸,睡过去了。
第二天难得睡个懒觉,人没起,手机先吵起来,是郑景行给他打的电话。
江谣跟他有一两年没联络,再后来是国外遇见的,郑景行已经没干警察的工作了,自己弄了个公司单干,具体做什么的不知道,江谣也没去了解。
不过,他对郑景行还是充满感激的,虽然中间有一些小误会,但这也不耽误他俩和平建交。
郑景行听说他回国了,无论如何都想约他出来聚一聚。
江谣送完江谚去学校,到了一家大型广场中央,跟等待多时的郑景行见了一面。
这么些年,对方也没怎么变化,江谣一眼就认出他来,郑景行和他熊抱一下,两人走到商场里,先去吃饭。
江谣对逛商场没兴趣,这都是女人爱做的事情。◆本◆作◆品◆由◆思◆兔◆在◆线◆阅◆读◆网◆友◆整◆理◆上◆传◆
况且他刚回国,最重要的是在国内扎下根基,开启市场,这几天又是找房子又是应付王文蕴,着急忙慌的,也没来得及看一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他上一次到上海,还是读高中的时候,和现在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
郑景行介绍道:“这家粤菜很好吃,你会吃粤菜吗?”
江谣心想:这有什么会吃不会吃的,难道粤菜的鸡有六条腿吗?
郑景行瞥到他食指上的戒指,诧异道:“你结婚了?”
江谣:“嗯?没有。”
郑景行:“那是订婚?”
江谣晃了晃手:“你说这个戒指吗?我随便带的。”
郑景行笑道:“我还以为你结婚了都不告诉我,那你这个朋友做的就不够格。”
江谣扯出一个微笑,看起来不在状态。
“你有心事?”郑景行趁菜上来之前,跟江谣闲聊。
江谣回过神:“没什么心事,点了什么?”
郑景行:“你说随便,我就按照你的口味点了一些。”他状似无意地问道:“你回国,去看过陆雪时吗?”
知道陆雪时就是小辞的人寥寥无几,郑景行就是当年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他忽然提起陆雪时,让江谣心里警惕了一下。
江谣可没有忘记,郑景行以前可是暗恋过小辞的!
妈的,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江谣神色不善地盯着郑景行,透露出了一丝敌意。
郑景行还不知道自己当年被小辞坑了一把,整一个懵逼状态,还以为自己说错什么话了。
他当江谣还在介意陆雪时的感情问题,毕竟他也是当事人之一,围观过那一场让人难忘的医院告白,顺便对陆雪时这不管不顾的性格感到震撼。
就算是他,也没办法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自己的性取向,而且也不会跟自己的父母坦白。
他们家算是思想比较古板的家庭,绝不会允许郑景行跟一个男人在一起。
况且郑景行也不是非男人不可,这些年陆陆续续也谈过几个女朋友,甚至也有过男朋友,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他总觉得这些人这里也不够好,那里也不够好。
看着他们时,也总是回忆起自己大学刚毕业的那一晚。他作为实习生,被安排到汽车南站工作,在一枚并不起眼的灯光下,发现了一位美人。
很难去形容他当时的感觉,江谣抬起头的时候,灯光都为他黯然失色。
夏夜里寂静闷热的风,耳边吵吵嚷嚷的声音,来往的小贩和摊位,干燥龟裂的泊油马路,从他眼前飞过的蚊虫,嗡嗡声音灌进了他的耳朵,他年轻的身体装着滚烫沸腾的血液,从脊椎往上慢慢攀爬,在他大脑剩下不多的理智中,翻找出了一句话,人二十几岁,别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后来者所有,都会沾上他的影子。
江谣就是这样一个人。
郑景行回过头来,还是觉得他最好。
好就好在没得到过,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这对于男人来说是个真命题。
男人的通病还有一个,就是曾经拥有过,并且认为自己会一直拥有的人,有一天爱上了别人,那男人也会在一瞬间感到愤怒。
这倒不是说明他有多爱他,或者是一瞬间就爱上他了,只能说明他的自尊心作祟。
两人聊家常的时候,听到郑景行说自己交了几个女朋友。
江谣瞬间连吃饭的心情都没了,瞪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