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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小侯爷多妩媚 东翠 3866 2024-05-26 00:00:00

“小侯爷,你比我家少爷运气好,不然我怎么会这么巧和你一起行军,又刚好从尸体堆里看见了你。”“小侯爷,别死。我走了。”万里将腰上剩余的食水药粉全部放在谢晟的手边,扒下谢晟的甲胄和长剑,穿在自己身上,转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跑去。追杀之声渐渐远去,开始还能听见喝骂,后来连这些声音也没有了。谢晟孤零零地躺在土坑里,看着空荡荡的天上,他身的血迅速地流出,渗透身下的泥土。张小胖小时候真的是个圆滚滚的团子,爱哭又傻气,偏偏又满腔正义,常常一时血涌地为别人出头,结果变成他自己被打的满头包,还要谢家兄弟来救他,后来长大了,一副好皮囊的翩翩少年郎,可是骨子里还是一样傻气。他想起那个傻乎乎的张小胖趴在书童万里的背上,万里不顾一切地拼命地往前跑,张小胖的尸体却在他背上,一点点,悄无声息的,凉了下去。天上开始下雨,一滴滴落下来,铺天盖地,像是要把一切淹没。谢晟不怕死,他怕死他就不会来这里,他知道他身上流着谢家人的血,谢家人的血就应该流在战场上,战死有什么可怕的呢,他早就欣然接受这样的命运了。他一直这么想。所以他一直没能发现自己的浅薄他从来没有想过,如果他没有死去,而是唯一活下来的那个呢。片刻之前的战场上,他想和他们一起死了也好,可是他们不许他死,那些人拼命地为他开道,他们大喊着小侯爷走啊,小侯爷你要给我们报仇。无数张陌生的,熟悉的脸,其实也不是多亲近的关系,这里面有谢家的嫡系,也有一无所知就被李严送上死路的倒霉蛋,他们也未必真的有多佩服他,背地里不知道说过他多少坏话,可是到底也曾在出征的夜里共饮过烈酒,在火光里醉醺醺说起家乡的亲朋和死去的故友,他们前仆后继的拦在他面前,争分夺秒地把他从绝境里一次次抢出来,争先恐后地代替他死去。他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在想,这样的世道里,如果真的有人应该去死,总该是他这样的人先死,而不是像张小胖那样柔弱的傻瓜,也不该是那些大字不识的笨蛋。要赌命就该先赌他的命,要流血就应该先流他的血,他觉得这才是正确的事情,可是这种正确本身只是一种傲慢,最终他流了血,却没有死去,死去的是别人,成千上万的脸在血与火里对他嘶吼咆哮,快走!他的血和旁人的血其实没什么两样,一样无关紧要,哪怕生生流干了,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在这片无人知晓的,被出卖的战场上,所有人的尸骨都会埋葬在这里,被大雨冲刷干净,孤魂野鬼徘徊荒野,却仍然在某个春闺人的梦里悠悠微笑。只有他这个半死不活的灵魂,尚且苟且偷生。他喝雨水,吃虫子,在泥泞里爬行,不顾一切,不肯死去。他要活下去。他要活下去。共饮过的每一滴酒都滚烫,在谢晟已经流尽血液的血管里如烈火燃烧,在以仇敌的血浇灌之前……将永不熄灭!-窗外雨声簌簌,谢晟声音平淡,被出卖,战败,被救,有人替他引来追兵,还好他运气不错,被路过的猎户所救,他在这家修养了一段时间,到终于能够起身之后,便动身离开。三言两语便全部说尽,其实他总还想再说些什么,说说通敌叛国的李严,说说那些一无所知便死去的人,说他怎么在泥坑里睁着眼睛不肯闭上,任凭雨水冲刷着他的眼睛,许多许多的事,他这一路上迢迢路远,总该有那么多的事情应该向人诉说,可是最终他什么也没有说。因为他开口的那一瞬间忽然发觉,他其实并不是想要倾诉,并不是想要被理解,也并不是为了寻求他人出谋划策,他只是很想和季青雀说说话,没有任何理由,也不报以任何目的,随便说说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到哪里就说哪里。那些惨烈的死,曝尸荒野的人,被血浸透的衣衫,如烈火燃烧如刀尖冰冷的愤怒,还有千里长路上扑面而来的瑟瑟风尘,这些重的几乎压断他脖子的东西,在这下着秋雨的静谧午后,忽然变做发间的几片落雪,轻轻一拂,便消失无踪。秋雨刷刷,击打着金黄的梧桐叶片,室内一片安静,季青雀的声音在潮湿的雨声里轻轻响起:“接下来,你要做什么?”“我要去盛京一次,我要进宫,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谢晟说。这是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他大伤未愈,盛京形势未明,如果真是风云变色,他就会是谢家最后一个人,也是谢家最后可用的一张牌,他将会被剥离出他个人的意义,成为一面价值巨大的唯一旗帜,而他死而复生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却是要深入龙潭虎穴。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对他百般阻拦,不肯他再拿自己的性命冒险。可是季青雀依然只是点了点头,说:“好。”这让谢晟偏着头,看了她一会儿。多难得啊,人世间居然有个人,叫你话不必说尽,她便已经什么都明白,既不为你落泪,也不多言多语,可是在你刚九死一生地活下来,又决议再去找死的时候,她却会力排众议,对你说,好。这个人,是不必,也不该道谢。于是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笑着移开目光,倚坐在床头,和季青雀一道看窗外秋雨潺潺,芭蕉声碎梧桐黄,青瓦朱檐笼薄纱,四下除了雨声再无半点声息,实在是个应当被烙印在记忆力的悠远午后,合该几十年后再想起,耳畔也回响起雨声沙沙,苍绿朱红淌过金黄的时光,未曾褪色半分。第69章 入宫盛京, 清晨,薄雾弥漫。一辆板车停在康宁门前,为首的老人摘下帽子,弓起佝偻的身子, 含笑对门口的两个护卫道:“两位大爷, 早啊, 这是刘公公的牌子, 还请各位大人行个方便。”康宁门是皇宫的侧门之一,平日里只供采买的低级宫人出入, 素来便是整个皇宫最没有油水的地方之一,看守的侍卫懒懒抬起眼皮,扫了一眼那人手里的令牌,脸上扯出一丝笑容,一边从腰间取下钥匙, 一边寒暄道:“李老头,你倒是有本事,张公公才失势,你便又立刻得了刘公公青眼, 这是又要给刘公公送什么好东西去?”那名为李老头的老人连忙垂下头, 诚惶诚恐地摆摆手,颤声道:“两位大人莫要如此说, 小老儿不过是一介菜农, 不过是今秋霜重, 刘公公想要吃几口新鲜青菜,才嘱咐小老儿趁早送来的。”他一边如此说, 一边颤颤巍巍地从板车上解下一个布袋子, 双手捧着, 只是他发须皆白,年老体弱,一时不慎,身子一晃,竟然像是要跌下去,他旁边的护卫原本正要检查盛满青菜的菜缸,眼疾手快,立刻将李老头扶住,李老头点头哈腰,不住道谢,一边将手里的包裹递给守卫,唯唯诺诺道:“多谢两位大爷这些年的拂照,今秋天寒,家里收成不好,还盼两位大爷不要嫌弃,多少改一改口味。”两个守卫对视一眼,脸上都不约而同浮现出笑容。要是往常年月,这些东西都不算什么,可是今秋气候古怪,菜价较往常高了十倍也不止,更何况这李老儿素来在京城郊外种地,也不知道是用了何种手段,种出来的蔬果甘甜异常,一直得宫里几位管事公公喜欢,隔三差五便要他送进宫来,可谓是难得的好东西。他们脸上既然已经带出了几分笑,便也不好再恶声恶气摆官架子,也对这老人和气道:“哪里哪里,这几年也难得你有心了,时时都挂念着我们。”“不敢不敢,”李老头擦了擦额上的汗,又看了看天上,有些局促道,“两位大爷,日头也不早了,刘公公的差事也不好耽误,您们瞧……”刘公公心胸狭窄,睚眦必报,要是真触了他的霉头,怕是吃不了兜着走,那年长的守卫脸色一滞,正要开口,目光触那半人高的大缸,转念一想,又几步走上前,一步踏上板车,将手伸进菜缸里,大半个身子都俯下去,拨开层层叠叠的菜叶,待到直直摸到冰冷的缸底,他终于松了口气,心道自己真是想多了,相识多年,这李老头最忠厚老实不过,还能出什么岔子不成?他跳下车,回头抱歉地笑道:“李老头,别见怪,职责所在……”李老头瞪大眼睛,连连摆手,那年轻的护卫早已经开了门,不耐烦地催促道:“赶快进去,别误了时辰!”-板车沿着青青的石子路,一路缓缓行至小厨房,小厨房本就是御膳房另设的小偏间,平日里主要为了方便宫里诸位管事,众人都素与李老头相识,又知他向来会做人,每每入宫,便总会带一些宫外的小玩意儿,听见他的板车声便立刻一拥而出,纷纷上前寒暄。一片喧哗里,谁也不曾留意,板车底下一道人影,悄无声息地贴着地面滑出,无声无息地闪进墙后,有人若有所闻,猛地回头看过去,只见屋檐上覆着秋阳,枯黄的秋枝在秋风里打着晃,洒下稀薄的树影,在古旧的青砖石板上刻下道道长痕,一只胖墩墩的花猫蹲在红木栏杆底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那人便暗笑自己多心,这皇宫重地,还轮得到他一个厨子疑神疑鬼吗,实在是笑话,便又转头笑道:“老李,你上回和我说的那个药酒……”—走的远了,还能听见小厨房里的动静,谢晟回头看了一眼,想起他们口中的刘公公,依稀记得那是个白面无须的干瘦老头,眉目里总有种阴戾气,是个踩高捧低的小人,平日里给吴无忧当狗都被嫌弃,见了他也总是低眉顺眼,唯恐遭致他一丁点不快,实在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人物,如今看来倒是混得如鱼得水。谢晟思绪短暂地飘远,一边敏捷地后退半步,闪入一处假山中,片刻后,一队侍卫整整齐齐从假山前走过,最近的时候,谢晟甚至可以从他们寒凉如镜的铠甲上看见自己的眼睛。……真是杀气腾腾啊。谢晟屏住呼吸,一边轻轻挑了挑眉。崔家在盛京布置不多,但是自从谢家残部归附之后,季青雀与崔云便开始着力往京中运送人手,昔年散布的几颗棋子也迅速调动起来,李老头便是其中之一,只是他年事已高,又只能在外厨房活动,所接触的也不过是些一无所知的下等宫人,所能派上的用场实在不大,崔家本不欲动他,可是谢晟听说后,却立刻敲定了这个人。无他,因为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普天之下最庄严华美之处,谢晟最熟悉不过。他的身份不比寻常百姓,既尊且贵,若是哪日皇室糟了大难,七歪八拐算下来,他的名字也能在皇帝的候选名单里走一遍,就是这样的身份,于是这旁人眼里的巍巍皇宫也不过是他母亲长宁郡主的娘家,一言九鼎的天子也只是个好脾气的表舅,所谓天下命脉所在的辉煌皇城,对他而言,也不过是一栋亲戚住的房子罢了。而这房子既大,又冷,实在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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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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